首先答案是否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是高企的专属,不论是高新技术企业还是非高新技术企业,只要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均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可以参考这篇文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2017年5月,为进一步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费用投入,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将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国家税务总局同时下发了《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进一步明确政策执行口径,保证优惠政策的贯彻实施。三部门还印发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明确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和程序。
2017年11月,为进一步做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以下简称“40号公告”),聚焦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完善和明确了部分研发费用掌握口径。
对于研发费加计扣除有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
1高新技术企业和加计扣除新政策对研发人员均未要求“专门”从事研究开发,也就是说,从事研发活动同时也承担生产经营管理等职能的人员,也可归为研究开发人员,但由于属于同时兼顾行为,其费用应该按照合理的方法比如按实际工时占比等进行分摊。
2以下负面清单行业的企业不能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
- 烟草制造业。
- 住宿和餐饮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房地产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娱乐业。
-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3不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包括:
- 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 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 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 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 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 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 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4只有查账征收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才允许加计扣除75%。
5对研发支进行单独会计处理的企业才允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优惠!
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应设置“研发支出”科目,下设“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二级科目,根据核算要求可以自行设立三级及以下科目等,按照研发项目和费用种类分别归集核算。
6季度预缴所得税时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属于年度汇缴享受优惠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明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时,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在年度纳税申报及享受优惠事项前无需再履行备案手续、也无需再报送备案资料,原备案资料全部作为留存备查资料保留在企业。
顺便说一下,对于认定为高新技信企业的,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对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我国近年针对小型微利企业推出所得税减税政策,所以在采用政策时一定要对号入座,所以这一条仅对非小型微利企业是有降税负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