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7月2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文件内容,12月31日前基本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简化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原则上不再设置审批环节。
那么我们来总结一下文件的主要内容:
1电子专票来了,时间表确定!
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办理。
2税收优惠政策申报不再设置审批环节!
简化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原则上不再设置审批环节。
3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
目前还未明确如何放宽,但如果以后能以住宅作为经营场所,那将大大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开办的难度!
4“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
之前开办企业,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等等各种行政许可,不仅费时费力还费钱,如今“一业一证”推进,将大大利好开办企业。
5推进“一照多址”,分支机构设立变简单了!
随着“一照多址”的推进,以后设立分支机构,或许只需要一个地址就够了。
很多人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所带来的影响不是很了解,其实我们来想一下,在我国主要经济活动实际上都离不开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其实就是我国主要经济活动的真实记录,电子话增值税发票会对税务征管工作进行极大的简化,对于征税管理工作的规范与高效提供了技术支持基础。
虽然前期我国的增值税电票基本已经实现了电子化管理,但是电子化意味着更高的效率与更低的开票成本,经济活动不会在开票环节耽误时间,不会再因为传递纸质票据而产生额外的成本支出。
从长远来讲,增值税基本已经涵盖了经济活动的绝大多数,对于经济统计数据,税务稽查工作都提供了大数据分析依据与计算基础,从这一点上来讲,未来的国家经济管理会更加透明化、规范化,数据会更加真实,实效性更强,更有利于建立公开、公平的经济活动环境。
当然增值税发票全面电子化,对于企业财务核算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会计核算体系要从技术上避免发票多次入账问题,如果单独依据人力是比较难控制的。所以需要建立财务系统与增值税票务系统的数据打通,简化企业财务核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