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年多项纳税政策的调整,比如固定资产费用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等多种税收优惠政策的推出,着实给会计小伙伴的认知有一些影响,很多会计小伙伴经常会问我那固定资产都可以一次性计入成本了,那么企业发生的装修费用可能一次性在税前扣除吗?
首先,我们来说明一个事实:国家推出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是基于鼓励某些行业发展或者促进投资需要而推出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计处当期损益在很大程序有推动企业加速投资带动产业升级的考虑在里面。但是企业发生的大额装修费用确实不可以一次性在税却扣除,那么多们从政策及大额装修费的角度来看一下相关规定。
>>>政策法规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法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规定:
- 第六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外,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 第六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 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以上即是目前为止,所得税相关规定,同此可见仅是针对固定资产大额支出维修费用才需要列入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摊销,而且摊销期不得少于3年;而对于企业发生的装修费用我们通常会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按装修费用未来可服务的期限内进行摊销,那么装修行为是否属于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通常装修费用是为了改善企业的工作环境而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