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很多企业都收到“稳岗补贴“,但是在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上大家有一些分歧,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企业收到稳岗补贴时,会计上的处理方法以及如何选择。
稳岗补贴是政府为了稳定就业岗位,鼓励企业少裁员或不裁员而对企业发放的补助,是当前为了帮忙企业应对特殊疫情,地方出台的优惠政策。
一、稳岗补贴申请的条件
- 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 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
- 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二、政策依据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
- 《天津进一步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
三、返还范围
在本市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参保企业,职工在30人及以下、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参保企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严重失信企业和淘汰关停、依法破产、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不在返还范围。
四、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90%返还。大型企业按照2020年享受减半缴纳失业保险费政策的企业名单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含民办非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劳务派遣单位、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条件、形式及返还标准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
那么企业收到了人社部门给予返还的稳岗补贴,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呢?收到政府有关部门返还的稳岗补贴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按政府补助准则规定,可以按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处理:
-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时,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计入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企业收到稳岗补贴一般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
(一)属于与日常活动相关的补助,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二)没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 6号–政府补助》规定:
-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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