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小编昨天从华阳咨询天津代理记账主管会计处了解到,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填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版》,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都有哪些变化。
小编昨天从华阳咨询天津代理记账主管会计处了解到,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填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版》,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都有哪些变化。
今天华阳咨询接到一家天津代理记账客户咨询电话,这位客户是一家经营快捷酒店的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5月份即开具了免税发票与开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问我们是否能部分享受免税。
天津宝坻区落实《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 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发展 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据3月15日天津政务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中详细列举了天津市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部署出台了三批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为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从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四个方面对17项政策逐一进行解读,更好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准确掌握和及时享用各项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
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对3月23日仍处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可再适当延长纳税申报期限,由省税务局依法按规定明确适用范围和截止日期
据津社保客户端最新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纾解企业困难,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自2020年2月起,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具体政策如下:
最近几天很多会计人员在搜索“防控新冠肺炎发生的费用与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因为在上文中讲得不够透彻,所以今天我们再来说一下关于新冠肺炎捐赠如何进行会计账务处理,以及其中涉及到的税法知识都有哪些。
自《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发布以来,为企业或个人因为疫情预防支出如何具体操作,给广大企业财务人员及个税申报工作带来一定的挑战,今天我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解答整理如下。
据津云客户端 2月25日消息,记者从天津大学获悉,该校生命科学学院黄金海教授团队宣布已经成功研发出新型冠状病毒口服疫苗,该疫苗以食品级安全酿酒酵母为载体,以新型冠状病毒S蛋白为靶点产生抗体